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房屋合约,买方付款给卖家,卖家把房屋的权状更名为买家,这个过程称为房屋过户(Settlement, 或 Close Escrow), 房屋过户可以通过房屋产权过户公司(Escrow,或称公证行)来完成。 房屋过户涉及的问题有两大类;第一类是交付房屋的产权问题;第二类是卖方向买方公开涉及房屋的相关资料。 过户的操作过程是,买方将购房款存到产权过户公司指定的信托账户,卖方也将自己房屋的产权文件放人产权过产权过户公司,产权过户公司对买卖双方所存入的资料进行验证及处理后,进行买卖双方文件的交换,这样也就完成了房屋买卖的过户。 在房屋过户的过程中,买方应注意如下问题: 仔细检查文件。买方在签署各项文件之前,应该聘请律师审核所有的文件,查看文件是否妥当。 买方应该知道,权状过户公司必须给出一个过户费用的估价。根据联邦的《房地产过户程序法案RESP》(Real Estate Settlement Procedure), 在过户前权状过户公司应给消费者合理的费用估价。 在各项文件签署之前,买方有权要求进行最后的房屋检查,如果发现有问题要马上解决,否则,一旦签字就失去对卖方负责房屋的约束。在房屋过户的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有贷款利息、房地产税、保险、地方政府征税、产权费、财产转移登记税及律师费用等。买方在购买房屋及进行权状登记时,一定要了解各项费用的情况,做好预算,准备足够的资金支付可能发生的费用。 在此过程中,出售房屋的卖主还可以享受到出售房屋所赚到的利润。房地产倘若价格上涨,屋主在出售后减除以前的购买价格及投资在房屋上面的装修费用,所得到的差额,就是资产增值额(Capital Gain)。以往国税局在这些收入上抽取大笔税金,因而,卖方纵使以很好的价钱出售,也赚不到太多的钱。 但是,自1997年起,所有房屋出售者可以享受新的税率优惠。新税法规定:如果你在出售房屋前已拥有并在此居住2到5年,你在出售房屋时所得到的资产增值额的免税额单笔可达$250,000美元,夫妇共同可享受$500,000美元的免税优惠,并且每两年就可以免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