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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警察搜查的权利及反对搜查的权利

2023-12-16| 发布者:mghrshw

摘要:在美国如果被警察拦了下来,警察是否权利对当事人进行搜身或者搜车呢?根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一般情况下,警察的搜查需要取得法官签发的搜查令,但是在实践中其 ...

在美国如果被警察拦了下来,警察是否权利对当事人进行搜身或者搜车呢?根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一般情况下,警察的搜查需要取得法官签发的搜查令,但是在实践中其实比较复杂。当然,作为一般合法民众,只需要记住一句话:当警察问你是否同意搜查或者检查的时候,无论警察怎么花言巧语,请一律回答“我不同意任何搜查(I DON’T Consent Any Search)。” 

拦截与搜身(Stop and Frisk / Terry Stop):

警察在有合理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的情况下,在公共场所可以拦截(stop)路人进行询问。因为美国不但枪支合法化,还有很多非法枪支流露在外,警察为保护自身安全,有拍打检查(frisking或者pat-down)的权力。拍打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搜身,只能用手拍打当事人的外衣,以确认衣服里面有没有藏枪。如果经过拍打发现了有明显外观的违禁品(contraband),可以扣押。警察行使拦截和搜身(stop and frisk)的要求非常低,只要有合理怀疑就可以,例如看起来比较可疑,而是不是可疑,由警察说了算。

逮捕时的搜身(Search Incident to Arrest):

如果警察在执行逮捕令,或者具有足够的理由(probable cause)进行逮捕,例如经过拍打检查发现了违禁品,为保护警察和公众的安全,警察有权对被捕者的身体以及手能接触到的区域进行检查,无需搜查令。

一目了然原则(Plain View Doctrine):

根据法律,如果警察在公共区域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违禁品,如透过车窗可以从车外观察到的放在车座位上的物品,则无需搜查令可进行搜查。

执行搜查令(Execute a Search Warrant):

如果持有搜查令,警察自然可以进行搜查。需要注意的是,加州法律要求搜查令必须合理的足够精确(reasonable particularity),必须清楚的写明搜查的区域与寻找的物品或人,类似“其它证据”或“所有财务资料”都没有达到合理的足够精确的标准。此外,执行搜查令还有一些其它的限制,例如必须在搜查令签署的十日内执行,逾期作废;搜查需在早上7点到晚上10点间进行,除非法官特别允许等。

被搜查人同意(Consent):

无论法律怎么规定,如果当警察问你能否对你、你的车、你的房子或其它储物空间进行搜查或检查时,如果你同意了,那警察对你的搜查就是合法的,除非你的同意时受到了胁迫或不是真实本意(如不会英文或听不懂警察的问题)。仅仅主张警察通过诱骗取得同意并不能否定搜查的合法性,因为警察可以合法骗人甚至钓鱼执法,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如果不想被搜查,可以对于警察进行搜查的要求一律拒绝的原因。

检查手机和电脑也是搜查,一样需要搜查令。在任何情况下警察要求提供手机和电脑的解锁密码都记得要拒绝。(下飞机在机场里还没过海关除外,因为没过海关在法律上不被美国法律保护,而海关的执法人员可以因国家安全为由做各种检查)。

讲一个实际案例: 2016年7月发生在明尼苏达的警察枪杀平民事件。一名叫做Philando Castile的男子,因为汽车尾灯不亮被警察截停。这本来是一桩小事,但当警察靠近Philando的时候,他犯了一个错误:他当时合法持有一把手枪,为了避免误会,赶忙向警方表明事实。警察立刻警告他不要动,但鬼使神差地,不知道是没有听清警察的指示,还是希望自证清白,Philando将手伸向了上衣口袋。结果,美国警察毫不迟疑地向他打光了一个弹夹的子弹,Philando当场丧命。后来,尽管涉事警察以过失杀人罪名遭到起诉,但陪审团最终做出无罪判决。这桩悲剧也为广大留学生提了个醒:美国警察惹不起,不要给他们任何理由,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个危险分子。因此,在开车时,如果看到背后警灯亮起,不管亏不亏心,都要首先做到这样几件事:

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打右转向灯,减速,靠边停车。注意:如果对警察无动于衷甚至加速的话,跟着你的就可能不是一辆警车,而是一队了。这种行为,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按照“逃避警察执法”(fleeing a police officer)罪名被起诉。

车辆停稳后,将档位放在P档,关闭音响,摇下左侧车窗,双手放在方向盘上,等待警察到来。这是为了向警方表明自己不会突然逃逸,没有持有武器,同时也确保自己能听清警察的问题。

这时可能会有一阵令人压抑的沉默,警察可能在警车里根据你的号牌检索违章和犯罪记录,这时候请保持耐心,准备一下应对警察的问话。

随后,警察会走上前来,向你说明为什么要截停(一般是因为超速,越线,车辆注册过期等交通违章原因)。这时候请确保自己听清楚警察说了什么,以后如果需要为自己辩护的话也有依据。

警察一般会要求你出示驾照和保险证明等文件,此时请想一想悲催的Philando,不要重蹈覆辙。如果需要将手伸进口袋或者打开车里面任何储物柜的话,一定要向警察询问:“Sir, may I reach into my pocket/ glove compartment to retrieve my ID/ insurance card?”。这样就能有效避免误会,防止警察反应过敏。

如果不幸被开了罚单,请看清楚上面的具体违章事由,罚金额度,是否需要出庭等。建议大家事先查询本地专业从事交通罚单辩护的律所信息,存一个号码,如果认为将罚单不合理的话可供联系,接下来的事情是小概率事件,但不得不加以提防:如果警察提出搜车,怎么办?根据美国司法部(Bureau of Justice)发布的数据,如果您因为交通违章被警察截停下来开罚单的话,有3%的概率会被警察搜查车辆。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就算自己问心无愧,万一有朋友在里面留下了什么违禁品,或者因为不熟悉美国法律而被警察捉住把柄的话,就得法庭上见了。幸好,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可以应对这种情况,只需要一句话:“Sir, I DO NOT consent to any search of my car.” 

中文里有句话叫“好汉不吃眼前亏”, 与带着枪的美国执法人员正面对抗,绝对是没有好结果的。即使很明显对方是脏警察或无赖警察,也要当面客气,不要激怒对方,离开以后可以马上找专业律师起诉警察或者警局。

如果警察花言巧语或威逼利诱的让你签署任何文件,一律不要签!警察就算有权利暂时扣留你,也不可以按着你的手让你签字!任何文件和合约至少你要完全看懂,以及要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再考虑签署!因为警察拿出来让你签署的绝对不会是对您有利的文件!一旦签署,就算州长和总统也帮不了你了!所以,不签署任何文件,保持沉默,不回答任何警察的问题,要求马上找律师是最好的选择!

对于第四修正案,一个活学活用的例子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周立波案件。周立波因驾车走S形被警察拦下,而在其中的搜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了毒品和疑似非法持有的枪支,并据此提出了多项重罪指控。尽管“铁证如山”,但周立波的高价律师团队自有金蝉脱壳妙法。他们一口咬定,周立波听不懂英语,无法理解警察的问题,因此哪怕当时同意了警察的搜查要求,这一同意也没有法律效力。虽然普通人可能无法像周立波这样的付高昂的律师费,靠精英的的律师团队脱罪,但至少有一点应对警察搜索的方式,只需要几秒钟就能掌握:“Sir, I DO NOT consent to any search!”

<美国律师网> 提醒:作为普通民众,大家不需要去记什么叫Terry stop和Plain View Doctrine,只需要知道,当警察提出搜查和检查的要求时,而且他没有搜查令,这个时候拒绝是最好的选择。建议诸位秉承一条指导思想:表面上对警察表现足够的尊敬,不授人把柄,不激怒对方; 内心则坚守自己的权利,寸土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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