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答辩人或被告人(即令你受伤或财产受损的人)提交一封索偿信;告知答辩人为何你认为他欠你钱债、及债项的数目。请一定要写明:这是金钱的索偿、一段简短描述事件经过、并附上证据副本, 如收据、相片等。请设一个回应限期(10至14日),并警告若问题得不到解决,便会诉诸法律行动。 保留一份副本,将正本以正常邮递(确认邮件要为挂号信)(Certified Mail to businesses)寄出。然后上邮局的网站,打印出寄出和对方收到的时间。如有对方的电子邮箱地址,请同时发邮件并记录。 在限制的时间之内(一般3-5个工作日,最长可给30天时间回应),若情况仍不能获得解决,你便可向合适的小额法庭提起诉讼,通过法庭向对方索偿。 确立你的法律证据; 为何答辩人要承担你的损失?(例如:是答辩人的疏忽 、口头承诺、签订合约、财产转移(窃取)等); 证明你在金钱上的损失/伤害性质。你能否用收据、估值、证人声明等方法去力证你所受的伤害? 将你的损失以金额计算。(例如:「由于答辩人作为房客毁坏了我的房子,导至我修理房子费用上的损失为 $3,000。」) 寻找你的答辩人; 取得你答辩人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若对方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人(LP)、或有限责任公司(LLC) ,检查一下你所获得的法律名字,和「法律程序服务代理」的名字及地址是否正确?法律程序服务代理是一位人士、或公司,专责在加州接收法律文件。加州州务卿办事处持有一份已登记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名单。 若被告是一人公司或合伙人公司,那么,你便要找出店东(们)的名字。正常政府的记录里可以找到最新的信息。 若被告是政府机构,(市府、县府、州府、或校区)可向该机构追讨。(通常在事发后六个月内便要追讨)。若该要求被拒,你可在被拒日起计,六个月内向小额钱债法庭入禀。 决定审判地点(控告答辩人的适当地点); 你可以下列地点控诉答辩人: 答辩人的居住地址或从事商业活动的地点。(若有多位答辩人,你可选择其中一位的住址作为控诉的地点);签订合约的地点或履行合约的地点;原诉人受伤或财产受损的地方。 想法挺提出索赔; 要填好原诉人申索表格(SC-100) 。你可在网上填写此表格。网址为:www.ezlegalfile.com;或从www.courtinfo.ca.gov 网上下载此表格,(先选自助(Self-Help),然后小额钱债追讨(Small Claims),再选择小额钱债追讨表格(Forms for Small Claims)便可);或从网址www.acgov.org/courts 下载表格亦可,(先选择法庭部门(Court Divisions),然后再选小额法庭(Small Claims)) 。 根据不同地点的小额法庭书记处中,选择一个地点,递交文件,并要缴交的申请费。(低收入人士可申请免缴法庭费用。可向书记要求一份申请豁免缴交法庭费用表格。) 法庭书记会编排一法庭聆讯日期,并会在你的法庭文件上列明。他会给回你一式两份文件(一份给你,另一份则由你负责递送给答辩人。) 每个郡的规章制度不同,有的郡可以网上申请,有的郡之能约时间走进去申请,具体地点和规章制度,请参考当地法院的网站。 将原诉人的申索文件递送给答辩人(此乃答辩人能获知有关此诉讼的途径); 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法: 找有执照的专业人士给答辩人递送; 你可雇用一法律程序文件送达人(Process Server)(费用大概为 $140-$160,若你的追讨获得胜诉,此费用可加在你的法庭开支上。)或你可雇用一位年龄超过18岁,与此案没有任何关连,或不会为此案作证人的人士递送。送达文件的人一定要正确地填好「法庭文件已送达证明」(Proof of Service Form)的表格。你必须要将这填妥的表格在开庭三天前交回法庭。在你当地的黄页电话薄内便可以找到法律程序文件送达人。 法律程序文件递送的时间限制:若答辩人身在县府内,法庭文件必须在开庭前 15天内送达;答辩人若身在县府以外的地方,则以 开庭前20 天为限。 可由法庭用确认收到邮件(Certified Mail)递送(要收取费用) : 请与法庭书记确定递送文件步骤已经完成及有效。或者在网上查询。网址为:www.acgov.org/courts。(选择主网 (Domain Web), 然后按个案撮要 (Case Summary), 输入你的个案号码,再选登记行动(Register of Actions),看看你要求的行动有没有缺失。如果没有收据、请雇用法庭文件程序送达人,或聘请年龄超过十八岁,与此案没有任何关连,和不会为此案作证人的人士去递送。(请参考上述第 6a 段) 其他取代服务 (祗适用于雇用法庭文件程序送达人): 若不能个别接触答辩人以送达文件,则法庭文件程序送达人可留下一份法律文件副本给他的一位同住、年龄超过十八岁的成员(并要告诉他文件内容)。同时将此通知文件以一级邮件(First class mail)方式寄给答辩人。在文件寄出后的十天,这项送递过程便算任务完成,所以若答辩人是住在县内、这行动要在开庭前25天前便要完成;若是住在县外,则要在30天前完成。这行动亦可适用于答辩人的商业地点。 如何为诉讼作出准备 拟定你案件的关键点。(例如:「此案的关键是:若答辩人没有合理的理由不把 $500的押金/按金退回给你,他是否有责任赔偿你的金钱损失?」) 组织你的证供和证据。(例如:「答辩人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因为根据我的证据,答辩人违反了公民法(Civil Code)第1950.5条,他没有退回我的租金押金/按金,或是在21天内提供给我一些数据,列明押金/按金的用途。」) 把你的案件内容用简单撮要形式写下(一页以内),并要提出证明以支持你的指控。 要求你的证人出庭作证,或以一封有证人签署及附有日期的书面声明呈堂支持你的申索。为此你可用一份(MC-030)表格。你可在计算机上下载此表格,网址为:www.courtinfo.ca.gov/forms,可在下滑条形码(drop down menu)选择表格、然后再按表格号码便可。 可用相片、文件、收据等作为证物。但呈递时要铺排清楚及使人容易明白。 呈给法官的重要证物要用代码注明。例如:可用“证物 A, B, C” 等。请用荧光笔在文件副本上突显那些重要的段落或数据。 影印文件副本,各给一份予法官及答辩人。请将原本保留,以便法官若有需要,可以查阅。 练习如何在法庭陈述你的案情。(可在一位不大熟悉你案件的人面前陈述)。你亦可前往小额钱债法庭去观察一下法庭如何处理案件。 如有需要,可递送传召令要求证人出庭。请将一份传召令正本呈请法庭备案。(一般而言在小额钱债法庭可不需要采此行动—-请向你的顾问查询。) 证人可能会要求证人出庭费(日$35及车马费来回法庭每英哩二十仙)或合理的影印费。 如有需要,可要求答辩人或第三者以传召令要求出示文件。(可向法庭书记办事处领取表格。) 在小额钱债办事处要求书记发给你一份小额钱债传召令及声明表格(SC-107 Small Claims Subpoena and Declaration form) 。将表格填好并影印两份。将一份递送给答辩人或第三者。请确定递送者正确地填好「SC-104已递送证明」。将正本及填好的「己递送证明」呈请小额法庭书记备案。 传召令会要求答辩人将有关文件寄往法庭;(请谨记若你是在使用传召令,须给答辩人充足的时间去搜集文件及寄出)或亲自出示文件。 在法庭聆讯前,要求法官将文件给你预先过目。你须向法庭书记查询你可否将文件过目和/或影印那些以传召令取得的文件。 在小额法庭上陈述你的案情 请提早出现在法庭内!并要穿着整齐出庭。对待法官、书记、法庭出席者、及答辩人皆要表示恭敬。对法官要尊称「法官大人」。要有礼貌。 法庭书记会根据你的法庭案件列表来叫喊你的名字,并会询问是否有关人等都已到达;交换将会呈交法官的文件;及试图解决此案。 若答辩人不出现,请告诉法官你根据什么认为你会获得胜诉。法官便会给你下一个「缺席宣判」(Default Judgment)(即是在答辩人不出现的情况下给原诉人的判决,或名为「失责」(defaults)。 审案次序(请谨记陈词时要精简,老实和正中要点)。 1)原诉人大概有3-5分钟的时间去陈述案情。利用供词及呈递证据。 2)答辩人大概有3-5分钟的时间去陈述自己的理据。利用供词及呈递证据。 3)通常原诉人会就答辩人的理据作出回应;或法官会要求双方澄清问题或留意本案重点。 若你获得胜诉,谨记要求法官宣判发还你所支付的法庭费用(包括入禀费、和法庭文件程序送达费用等) 大部分的法官都不会在法庭讯时实时作出决定。相反,他们会在日后用邮寄方式通知双方有关判决。故此你必须把正确的地址通知法庭。 如果三星期后若仍未收到邮寄的判决,请向法庭书记办事处查询。 请记着,法官不需要向你解释或交代他为何作出任何判决的原因! 上诉或动议撤销裁决 上诉:在小额钱债法庭,原诉人是没有权利去上诉的,除非答辩人呈请答辩人的要求。在小额钱债法庭,祗有答辩人才有上诉的权利,而且要在法庭寄出判决书后三十天内提出上诉。 动议撤销(取消)裁决: 在下列情况下,原诉人可撤销: 原诉人有良好理由在聆讯当日没有出席小额法庭的审讯,而原诉人不能轻易重新将案件入禀(例如栽判对答辩人有利而非撤销此案。)可用SC-135动议撤销裁决通知表格(Notice of Motion to Vacate(cancel)Judgment。) 原诉人相信法官犯了法律上的错误;(例如,用错法例判案。)或书记有手文之误,(如书记在判书上写下 $100.00,但法官在庭上的宣判为 $1000.00)。可用SC-108要求更改或撤销裁决表格(Request to Correct/Vacate Judgment) 1. 请用文件证明法官犯错。 2. 如有可能,可呈递加州宪法或案例去支持你认为有法律错误存在的指控。你可在任何县府/市府的法律图书馆去搜查数据。 你不能单以不同意法官判决的理由申请撤销原判! 若答辩人上诉怎么办? 此上诉是一项由另一位法官主持的「从新审讯」(trial de nova)。 你在最初的法庭聆讯中有什么心得? 是否有更好的方法去陈述你的案情? 现在有没有更多的证据?或者你可以利用这些数据、在这回合中将你的案件铺排得更有说服力。你不一定,但可以聘请一位律师去代表你。这项上诉,由于是小额法庭,仍会用非正规形式进行! 若输官司的一方不执行判决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出来以后,已经过了判决书上写的付款日期,而输官司的一方拒不执行判决书上写的金额,要填写EJ-130表格拿回去法院,让法警帮助执行,这个EJ-130要一式三份;如果还要计算利息的话,还要填写MC-012表格,要打印两份交给法警,并且附上一个回邮的信封,写上自己的地址并贴好邮票。然后等待法院回复后,就会有所在地的County Sheriff去Debtor的银行去强制执行。银行账户如果能自己提供更好,不然可能法警要自己做调查,然后一家一家银行的跑,也许会耽误很多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