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无论在哪里,打官司都是一件劳民伤财又费时间的事情。在美国打官司尤其费用高昂,而且打官司的过程旷日持久。其实打民事官司还有另外一种更好的解决方案。那就是通过调停人做庭外和解。那么如何和解?和解对调停人的身份是否有要求?和解的内容日后是否可以成为呈堂证供呢? 在美国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处理方式1:上法庭由法院判决 处理方式2:庭外和解 01 做庭外和解时有争议的双方可各请一位律师或由同一位律师帮忙和解。也可请家人或朋友做和解,不一定非要是律师。 02 大部分的民事纠纷都是因为有误会,或者其中一方对事实的认知不够明确。由于认知差别导致双方无法沟通,各说各话。如果有一个很好的和解人在中间帮助,有利于双方沟通调解。 03 和解谈判的所有内容均对外保密,没谈拢的情况下,上法庭不能将和解内容告诉法官。 因为美国的诉讼案件太多,而法官的数量有限,所以很多案子,尤其是民事官司尤其是家庭案件,法官会先让双方先尝试和解。一般状况下和解人会是对法律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或者退休的法官等等。在和解谈判的过程中,一般双方不会直接见面或坐在同一个屋子里,因为见面就会吵架的情绪可能导致双方根本无法谈任何事情。 负责和解的中间人会通过类似的案例在另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告诉其中一方他/她的案子哪些对他/她是不利的,或者帮他们衡量利弊,告诉他们官司一直打下去可能会很久,会花很多钱,而且到最后不一定是自己想要的结果,还要为此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当双方都可以心平气和的思维和说话的时候,中间人会建议一个比较中肯的解决方案,让双方都一点一点的让步,最终找到一个让双方都不会非常满意,但是双方有都可以接受或者不得不接受的条件。整个和解的过程可能是几个小时,也可能是几天。 当双方都同意了同一个条件以后,就会由专业的律师或者法律专家给写出一个书面的和解协议,由双方签字。签署的协议内容不再对法官保密。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签署后,有两个选择: 01 可以选择起诉方撤诉,按照一个普通合同去执行; 02 可以将最终的和解协议给法官审阅,法官确认双方均同意协议内容会签名,完成最终判决。 大部分的人会选择2,因为害怕签了合同对方不按照合同执行而又要再做一次违约诉讼。这里要注意的是:和解条款中要写清楚所有的条件,执行日期和所有律师费,诉讼法以及调停本身的费用是由谁来出,因为很多人只注重案子的本身,会忽略了法律诉讼的相关成本。另外一个还需要注意的是和解条款本身如果在未来没有按照合约的内容执行又再一次造成需要诉讼的话,那个成本需要由违约的一方完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