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只要听到“贿赂”一词,经常将其视为仅涉及公职人员;但在加州,贿赂行为其实也涉及到个人的商业环境中。在商业环境中的贿赂称为“商业贿赂”,并由加州刑法典第641.3条所涵盖。商业贿赂的指控非常严重,不仅对自身声誉及事业会产生严重影响,情况严重者更有可能还会被送进监狱。 美国反对商业贿赂的法律主要体现在各州的单独立法。在联邦层面,则主要由《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FCPA)加以规制。该法是美国于1977年针对日益猖獗的美国公司向外国官员行贿而制定的一部法律,旨在遏制贿赂、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反海外腐败法”(“FCPA” )是美国的一项独特法律,其可以对美国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的违法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这些行为在其他国家甚至可能不是非法的。在美国, 商业贿略不仅不被支持,更是非法的。根据反海外腐败法, 以及其他联邦和加州的法律,这种惩罚既严厉, 且被严格执行。 基本法规: 加州和联邦政府都制定有严格的法规,禁止和惩罚商业环境中的。赂行为。 (这通常被认为是与贿略政府官员不同的犯罪。)在商业环境中,可以大致定义为在商业和贸易的各个方面中,罚款金额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贿略金额。 加州州法: 在加州,若在商业环境中行。、受贿以换取利益,可以根据加州刑法典第641.3条指控被告商业贿略罪。涉及贿赂的金额超过$1,000美元的商业贿略,可被判处监禁16个月至3年。此外, 还可以责令被告赔偿因违法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根据加州刑法典第484条,被告还可能被指控犯有盗窃重罪,并处以监禁和赔偿的处罚。 加州刑法将刑事犯罪分为三大类: 重罪: 重罪包括谋杀等大多数暴力犯罪;以及盗窃等财产犯罪, 具体取决于所涉财产的价值;以及其他非暴力犯罪,如贿赔、贪污、欺作、或电脑犯罪, 通常被称为“白领犯罪”。重罪是指被告被判处通常超过一年监禁的罪行; “白领犯罪”是一个常见术语,涉及非暴力犯罪行为,通常涉及”舞弊”或”不诚实”等要素为共同基准,并且通常由专业人士或商业从业者在合法商业活动的掩护下, 或作为合法商业活动的一部分所犯。 轻罪: 轻罪是指被告被判处通常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监禁的罪行; 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是指一般不会受到监禁的罪行。 01. 商业贿赂的定义 商业贿赂在加州刑法第641.3条中定义。 商业贿赂发生在: 腐败的员工( 意图伤害或欺诈); 索取、接受、或同意接受; 价值超过 $ 250美元; 来自其雇主以外的人未经雇主的知情或同意; 作为对另一个人利益的回报; 刑法典第641.3条涵盖行贿受贿双方。在这种情况下向员工行贿的人也会被判定商业贿赂罪, “回扣”在许多行业中很常见,它们被视为一种”特权”,许多人慷慨地提供或接受回扣,而不经过太多的思考,或者对这种做法视而不见。简单地说,回扣是为了获得期望的利益而给予的额外支付、货品、或其他服务。但是,当这些回扣的价值超过 $ 250美元时,实际上就构成了犯罪。 因此,虽然您可能习惯于从行业回扣中获益,无论是作为提供者还是接收者,但需要注意: (1) 礼物的价值,以及 (2) 是否不经雇主同意。 因为违反了刑法典第641.3 条,加州的商业贿赂法律可能会使您受到监禁和巨额罚款。商业贿赂法律背后的理念是,员工有道德义务,代表雇主忠诚行事。如果他们从第三方获取资金以换取商业决策,而没有雇主的参与,最终可能会危及雇主的业务。 02. 反对商业贿赂或官员腐败行为的法规要点: 【适用主体】该法适用于以下三种法律主体: 证券发行人(issuer)及其管理人员、董事、职员、代理人或股东。此处,证券发行人是指其证券依据《美国证券交易法》在美国登记、在美国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 美国国内相关方(domestic concern)及其管理人员、董事、职员、代理人或股东。此处,国内相关方是指作为美国公民的个人或公司、合伙人、团体、股份公司、商业信托、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等,其主要经营地点位于美国,或根据美国某个州、属地的法律而设立。 除前两者之外的在美国境内通过代理或者亲自实施贿赂外国官员行为的外国个人或实体。 【受贿主体】包括外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机构、公共国际组织的任何官员和职员以及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外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机构、公共国际组织工作的人。该法对于政府机构的定义十分宽泛,包括国有拥有控制的实体,如国有企业。同时,还包括外国政党的官员和竞选中的候选人,以及第三方或中介。 【禁止行为】 该法禁止以上三种法律主体向外国官员提供、支付、承诺支付或授权支付任何金钱、有价值的物项与利益。有价值的物项与利益(Anything of Value)包括现金、礼品、旅行、餐饮娱乐、折扣、工作机会和其他有价值的财物。判断一项行为是否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主要有以下几项参考标准: 具有贿赂性质(Corruptly)。贿赂性质是指以提供、支付、承诺或馈赠的方式,意图诱使接受者滥用其公权力。该法并不要求贿赂实际发生,也不要求贿赂目的实现,即便连受贿者都未确定,只要有贿赂意图,即可判定违法。 主观上具有贿赂意图(Corrupt intent),存在“蓄意”(Willfully)。 具有商业目的(Business purpose)。这是判断是否适用该法的重要标准。具有商业目的的业务,不仅包括获得或维持合同,也包括业务优势,如利用贿赂取得优惠税收待遇、在进入市场时利用政府行为排除竞争者、避开许可资质要求等。 【抗辩事由】被诉主体可提出两项抗辩事由:一是该项支付依据该国成文法属于合法行为;二是该项支付是合理正当的,直接关系到产品或服务的促销、展示,或属于合同执行或实施的一部分。上述抗辩的举证责任均由被诉主体承担。 【归责原则】一般而言,当一个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职员或代理人在职责范围内行事,为公司利益而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应由公司作为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在母公司参与了违法活动,或母公司对子公司违反行为充分了解或有所参与,则应由母公司承担责任。 在发生并购时,被收购一方的违法行为由收购一方承担。收购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收购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及时自愿地披露了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美国证交所和司法部开展调查、予以纠正、实施补救,则证交会和司法部一般只会追纠被收购一方的责任,而不追究收购方的责任。如并购完成后,收购方仍继续违法行为,则应由收购方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两种。民事责任方面,违反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可被处以最高1万美元的罚款。在个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雇主不得为其代缴;刑事责任方面,公司、组织可被处以最高200万美元的罚款,个人可被处以最高10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以下监禁。 【执法机关】美国证交会(SEC)拥有对证券发行人及其管理人员、董事、职员、代理人、股东违反反贿赂条款的民事执法权。司法部拥有对本国实体、外国公司、个人的反贿赂民事执法权和刑事执法权。两部门权决定是否启动反贿赂调查,处以何种处罚,是否提起诉讼,是否进入交易程序等。 03. 外企参与美国政党、政治有无限制 只有美国公民或持绿卡的移民方可进行联邦层面的政治捐款。外国公司在美国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进行政治捐款,可以组成政治行动委员会(PACS),但此等政治行动委员会仅可以接受外国公司在美国分支机构美国雇员的捐款,且不得接受外国母公司的资金。 04. 对商业贿略指控的抗辩 商业贿赂是一种特定意图犯罪。没有腐败的意图就没有贿赂。这意味着,如果有人被指控贿略,但却没有以腐败意图进行贿略,以此伤害或欺骗其他人,那么就有了辩护的理由。 05. 对商业贿陷定罪的处罚 对商业贿赂的处罚取决于贿赂的数額, 既可以是经罪, 也可以是重罪。 对于$1,000美元以下的贿赂, 违反者可能会被监禁于县拘留所长达一年。 对于$1,000美元以上的贿赂, 违反者可能会被监禁于县拘留所或州监狱长达三年。 06. 盗窃 加州刑法典第484条是加州目前尖于盗窃的法规,是一项通用禁令, 将以前单独的盗窃罪、贪污罪、诈骗罪、以及不当获利的同类犯罪,整合为一个单一的综合犯罪。盗窃的定义是指盗窃他人的个人财产, 或是欺骗性地挪用他人托付的财产。相较之下,以往单独形式的盗窃没有整合不同的犯罪要素, 而是通过单一的盗窃、诈骗、诈取或设计、或贪污的证据, 来证明某行为是违反第484条, 并引起司法制裁的。 窃取 (Petty Theft) 和盗窃 (Grand Theft) 之间的区别非常重要, 因为窃取是轻罪, 而盗窃是重罪。在窃取中, 财产价值不得超过 $950美元。若以任何方式盗窃价值超过 $950美元的财产,则构成盗窃罪。 计算涉案金额并不需要证明被告实际获利该数额,而是用市场价值确定涉案金额,除了财产的价值外,盗窃或窃取的犯罪要素是相同的。 加州刑法典第789条规定了对盗窃犯人的处罚, 规定当盗窃涉及窃取枪支时, 将被判监禁16个月至3年, 或在其他情兄下, 将被判处不超过一年的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