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是指那些在某特定的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该申请人还必须在其所专注的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申请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进行的研究也可以算作申请EB-1B的工作经验。总体来说,EB-1B的要求要低于EB-1A一些。虽然EB-1B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申请人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需要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要注意的是,博士后不能算作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EB-1B申请优势
EB-1B相较EB-2,EB-3,比较不受职业移民排期的影响。受益人可以同时递交I-140 Eb-1B和I-485,因此大幅缩短获得绿卡的时间。
相对于EB-1A,EB-1B对申请人本身学术条件的要求比较低。这意味着达不到EB-1A要求的申请人可能符合EB-1B的条件。
EB-1B是不需要申请PERM。雇主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I-140申请。这样可以缩短申请时间,减少EB1申请中的不确定因素。
EB-1B申请要求
Eb-1B只要求受益人在所列出的六项条件中符合两条。这六项条件分别是:
1. 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 被选为高标准专业协会的会员;
3. 成果得到过专业媒体的报导;
4. 在专业领域有重大创见;
5. 发表过专业论文;
6. 评判过同行的工作。
对于许多科研人员来讲,如果已经有论文出版,便至少会满足Eb-1B的两项基本要求。在满足基本要求后,移民局还要看受益人所提供的证据的强弱。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移民局在审理Eb-1B时对受益人学术条件的要求会比较宽松。从法律要求和移民局的实际审理标准来看,Eb-1B的批准难度可以说介于Eb-1A和NIW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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