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有许多离婚案都是无争议的。配偶双方都承认婚姻关系已结束,并共同决定子女监护权和抚养费、财产分割和赡养费等关键问题。有时,当在这些问题上存在分歧时,离婚就会产生争议,但最终可以通过谈判或诉讼来解决。
但如果您的配偶收到离婚文件后没有回复,事情就会变得更加复杂。或许他不想离婚,并希望透过沉默去阻止整个离婚过程。也或许他想试图逃避离婚带来的责任,例如子女抚养费和财产分割等。无论哪种情况,都会阻碍你的离婚吗?你能做什么?
什么是默认离婚?
在加州,除非获得延期,否则收到文件的一方在送达日期后最多有 30 天的时间回复离婚申请。 如果他们不承认/不回应这些文件,案件也不会陷入僵局。 相反,提出离婚申请的配偶将获得所谓的“默认离婚”(Default Divorce)。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加州法院将承认并批准真正的默认离婚:
· 收到离婚申请和传票的配偶没有做出回应
· 30多天后,还没有得到回复
· 没有概述离婚协议条款的书面协议
· 您的配偶不是现役军人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对方將被視為放弃了在离婚案件的权利。 您可以继续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您可以在离婚申请中得到您想要的东西,而无需不回应的配偶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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