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不能就修改监护令达成一致,寻求修改的家长需要向法院提交动议(也称为“Request for Order”)以请求更改。
以下是“发生重大变化”的例子包括:
儿童的安全、健康或福利面临风险(例如,儿童在父母一方的家中遭受家庭暴力)
父母一方或双方都表现出无法满足孩子的身体、精神或情感需求
父母之一或双方滥用藥物或酒精
父母之一被刑事定罪或监禁
孩子被忽视或虐待
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工作安排发生重大变化
父母之一已经或想要搬迁,这将干扰当前的监护安排
孩子已表达了改变监护权的偏好(如果孩子年龄足够大,可以表达偏好,则取决于孩子的年龄和最大利益)
如果您在监护权案件结束后需要法院更改命令,您可以提出动议 。您还需要附上一份有说服力的声明。该动议还需要正确提交并送达另一方家长。加州对于正确送达诉讼程序有详细的规定,而专业的家庭法律师可以为您处理这个问题。
法院接受更改儿童监护令的原因
修改法庭命令需要的不仅仅是对其条款和义务的不满。法院将假定先前的命令是合理的并且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法官会考虑修改,但前提是您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在修改程序中,目标是让家庭法院相信,自先前的命令以来,已经发生了变化並需要新的监护令。
在尝试提出修改命令之前,最好先咨询家庭法律师,以避免出现代价高昂的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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