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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翻离婚判决及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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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判决是由于你的错误、疏忽、意外或可原谅的疏忽而获得的,你可以撤销对你的判决。这种方法通常用于从默认/缺席判决 (The Entry of a default judgment) 中获得补救。这一补救办法也适用于规定的判决、撤销诉讼、驳回重新审判动议的命令或准许改变审判地点的命令。

加州家庭法相关条款

§ 663a - 推翻判决的动议

(a) 打算提出推翻判决动议的一方,如第 663 条所述,应向书记员提交并向对方送达其意图的通知,指明该动议的理由作出决定,并具体说明决定的法律依据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判决或裁定与特别裁决不符的情况,其中:

(1)决定作出后、判决作出前

(2) 法院书记员根据第 664.5 条邮寄判决登记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任何一方向其送达判决登记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自此后 180 天内 判决的输入,以最早者为准

(b) 除非第 12a 条另有规定,法院对推翻判决的动议作出裁决的权力应在法院书记员按照第 664。5 条规定邮寄判决录入通知后 75 天后到期。 或任何一方向搬迁方送达判决书书面通知后 75 天,以较早者为准/如果未发出该通知,则在提交第一份打算搬迁通知后 75 天 推翻判决。 如果该动议未能在 75 天期限内/在延长的期限内得到决定,则该动议的效力应为拒绝该动议,无需法院进一步下令。 推翻判决的动议只有在对动议作出裁决的命令写入法庭永久会议记录或由法官签署并提交给书记员后才能确定。 在法院永久会议记录中输入推翻判决的命令应构成对动议的决定,即使输入的记录命令明确指示准备、签署和提交书面命令。 在任何情况下,会议记录条目均应显示在永久会议记录中输入命令的日期,但不遵守此指示并不影响命令的有效性或效力。

(c) 第 1013 条关于延长通过邮寄送达行使权利或采取行动的时间的规定不适用于延长 (a) 款第 (1) 和 (2) 款中规定的时间。

(d) 动议、反对和答复摘要以及任何随附文件应在第 659a 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和送达,并且动议听证会的安排方式应与第 660 条规定的新审判动议听证会的方式相同。

(e) 法院准予动议的命令可在上诉时以与最终判决后作出的特别命令相同的方式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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