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教育权。跟着新父母的学区就近入学。
2、未成年人在一些法定文件需要寄养/领养/亲生监护人同意签字。比如考驾照,开处方避孕药,跟父母的雇佣关系享受医疗保险。
(美国华人曾出过一起很轰动华人社区的监护权案子,“贺梅案”,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搜一搜,看看法定监护权有多重要)
但是如果孩子需要改名字,申请护照,则需要领养父母同意。寄养父母的权力没那么大。
家里寄养/领养孩子,可以正常获得个税减免。
主动遗弃孩子的父母还是少数。
儿童保护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及时干预儿童虐待(Child Abuse)和疏于照顾(Child Neglect),公共权力保护儿童权益。
美国有联邦法律强制要求每个人一旦怀疑有儿童虐待或疏于照顾,必须向政府汇报。
你不要以为这种规定形同虚设。
前几年我有个邻居是单亲妈妈,突然生病,她家三个孩子就放羊了,吃饭生活等等基本需求都成问题。
儿童权益保护机构的社工就来家访。
当时社工来访我们整条街的邻居都很紧张,很害怕她留不住监护权。社工也不是野蛮粗暴地给孩子找新家庭。一般会进门观察这里的生活状况,和孩子聊一聊他们的生活状态,然后再做决定。
最后还好,她留住了监护权。
如果有人故意疏忽照顾(child neglect),比如把不够年龄的娃独自留在家,或者平常对娃不管不问的,吃不饱饭穿不暖,懒得送娃上学等等,法院会判父母去修课。我们州提供10小时的为人父母培训课程。参加这门课程的父母多数都是法院判的(court order),强制进修,再回去当父母。这课程也对普通人开放,如果在生娃前想修也可以主动报名去培训。
还有专门针对离婚父母的课程。男的女的今天好了明天又散伙了法院才懒得管,但是无论大人关系如何,不能伤害孩子。这种课程专门提供给离婚父母,非常时期如何处理亲子关系以及孩子面临这种人生变故会需要什么样的支持。
我有朋友离婚就去修过这种课,他觉得特别有帮助,应该全世界推广。
要是有谁敢光天化日把孩子往死里打,那就是虐待(Child Abuse),等着坐牢吧。邻居肯定报警了,没人会容忍这种事儿。
这种人不配当父母,法院重新给孩子判监护人。
我娃小时候上幼儿园,亚裔人种屁股上有青色的蒙古斑(Mogolian Spot),白人都没见过,以为爹妈在家打孩子打得屁股淤青。社工晚上九点多到我家来家访,考察是否有儿童虐待的现象。
当时娃在睡觉。我打开Wikipedia告诉社工这是什么东西,社工还非要我把娃叫醒,把衣服脱下来跟网页上的图片对比,拍照取证,确认是同一个东西才离开。
结案前我问社工是谁举报的, 因为我需要跟那方面沟通。她说保护线人,一切匿名。
我推断应该是幼儿园老师举报的。后来专门给幼儿园院长写了封信来解释这个生理现象。
为什么公权在这个领域这么高警惕?因为94%的儿童虐待都来自亲生父母。估计这数字吓了多数人一跳。电影电视里虐待孩子的都是后爹后妈,现实中亲爹妈最爱对孩子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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