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子女监护权问题都是根据“儿童的最佳利益”(Child’s Best Interest)的标准进行考量。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监护权律师表示单单只是经济能力占优势的一方并不会获得监护权。父母各方必须能证明孩子受他们监护会最符合孩子利益。法院可考虑因素有些涉及父母,有些是关於孩子。
关于孩子的考虑因素如:
孩子的年龄/性别/心理/情绪/综合发展;
孩子对父母各方情感的依赖程度;
孩子适应家庭安排和学校环境的能力;
孩子对父母一方的偏好,如果他们的法定年龄足以做出个人决定(在美国大多数州通常认为是12-14岁)
关于父母的考虑因素如:
父母各方之前如何参与孩子的成长历程;
父母各方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社交和经济状况等是否稳定;
父母各方彼此合作的意愿;
父母各方的居住地域;
父母各方是否有儿童虐待或家庭暴力的历史记录。
所有这些因素都必须由法院根据儿童的最佳利益和考量。法院明确表示单单只是经济能力占优势的一方并不会获得监护权。父母各方必须能证明孩子受他们监护会最符合孩子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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