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监护权 — 临时监护权也称为“诉讼期间”(即“诉讼待决期间”)监护权。为了争取正式监护权,在开始诉讼前,您将需要向法庭申请临时监护法庭命令。临时监护权将根据子女“最佳利益”的标准来决定。它不是监护权的“初始”裁决。相反,它是临时监护权,您需要等待法庭举行听证会。为了获得临时监护权,您必须提交请求,要求召开听证会和获得临时监护和抚养命令,同时提交您的监护权或离婚起诉状。
法定监护权和生活监护权 — 所有法庭指定的监护权均包含两个组成部分,即法定监护权和生活监护权。法定监护权涉及为教育、宗教训练、教导、非紧急医疗护理和其它与子女的福利有关的意义重大的事项做出长期计划和决定的权利。生活监护权涉及花时间陪子女以及为子女的日常需求做出决定。法庭可能以多种方式指定法定监护权和生活监护权。
单独监护权 — 一个人可能被授予单独法定监护权、单独生活监护权或两者兼有。
分割监护权(2 个或以上子女的) — 分割监护权最常用于形容有两个子女,父母各获得一个子女的完全生活监护权的情况。一些可能指向这一结果的因素包含子女的年龄和他们的意愿。
共同监护权 — 共同监护权实际上细分为三类:共同法定监护权、共享生活监护权及两者的组合。
共同法定监护权是指父母一起共享照顾和监管子女的养育情况,即使是在子女只有一个主要住所的情况下。此外,父母一方可能被授予“平局决胜”权限(如果出现分歧,做最后决定的权限),或者父母分别在某些方面有决策权限。
在共享生活监护权中,子女有两个住所,与父母任何一方在一起的时间不少于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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