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的华人对遗产规划(estate planning)感到陌生,所谓遗产规划,是在生前把准备留给子女的资产安排好,让继承人日后少交遗产税和避免遗嘱认证。华人文化忌讳谈到死亡,但天有不测风云,生前没有依自己的情况进行合宜的遗产规划,日后很可能会让继承人支付巨额的遗产税,面临繁复的遗嘱认证。遗产规划不但有必要,更有其技巧、技术。
在纽约市执业十年的遗产规划陈律师感叹:「人的命运真是难说。」她曾经为一对老夫少妻做过遗产规划。「两人年龄相差30 岁,先生担心自己走了太太没有着落,要求把太太保障好,结果竟是太太先走了。」为此,子女多交了几十万美元的遗产税。
陈律师是纽约市从事遗产规划的少数华人律师之一,办过三千多个遗产规划案件,听过各种各样的关于遗产的故事。她仍然记得好几年前,这对夫妻到她律师事务所办理规划的情景。当时,先生已经90岁了,而太太约为60岁。
这对夫妻感情很好,但是,家庭资产都在先生名下;老先生总认为自己年龄很大了,不知哪一天会突然离去,因此坚持请律师做遗产规划。陈律师说:「所做的规划主要是保障太太的,设立的信托还规定一些具体的条款,如每月付给她多少生活费等等。」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两年后,他们的孩子打电话告诉陈律师,他们的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她后来得知,太太得了急病,一个月内就撒手人寰。紧接着,先生在一周后随太太而去。子女没有料到事情发展得这么快,未能及时修改他们的信托文件。因为遗产过多,子女们不得不上缴50多万的遗产税。
这是陈律师所办的众多遗产规划案件中比较特殊的一个。大多数的华人对遗产规划(estate planning)比较陌生,实际上,遗产规划就是在生前把准备留给子女及家属的资产安排好,让继承人日后少交遗产税和避免遗嘱认证。
遗产规划在主流社会相当流行,使用的方法也比较多。在新泽西执业的著名美国律师施内波(Jeff Schnepper)总结出几百个遗产规划的技巧和技术。2001年,他应邀出版《怎样支付零遗产税》(How to Pay Zero Estate Taxes)一书,分享他的经验。他在书中把支付零遗产税的方法分为两大类,一是把不同资产从课税的遗产中移走,二是对作为遗产的资产价值实行打折。
目前,美国华人进行遗产规划的比率不高,从事遗产规划的华人律师屈指可数,这也许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关。华人文化忌讳谈到死亡,但是死亡并不会因为不谈而不至。没有进行遗产规划会让继承人支付高额遗产税,这也是重视家庭财产继承的华人人所不乐见,因此,入乡随俗,提早进行遗产规划,确有其必要。 遗嘱认证 费时费力
陈律师说,十多年前,美国西岸华人中做遗产规划已开始流行,主要的原因是当地遗嘱认证的花费高、花费时间久,因此,华人开始重视遗产规划。十年前,这个风气传到东岸。
遗嘱认证既麻烦又耗时,她的一个客户的继承人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这位客户是单身女性,没有孩子,与兄弟姐妹多年前失去联系。在纽约打工几十年,积攒了30多万美元资产,资产的形式主要是股票和现金。客户在遗嘱中把朋友作为遗产的继承人。这位单身女客户去世后,律师代表客户去法庭办理遗嘱认证。
但是,法庭执行人看到申请后,认为遗产这样处理不符合纽约州法律。按照法律规定,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是立遗嘱人的直系亲属,如果没有直系亲属,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应该是远亲,因此,法庭要求律师寻找客户的亲戚。
在美国,有公司专门从事这样的工作,这种公司受委托寻找不知道的亲戚(unknown heirs)。这种公司收费不低,每小时约150美元。结果,受委托的公司在美国境内没有找到该名女子的亲人,六个月时间的费用为五千美元。公司把搜寻结果写信通知律师,说明这个单身客户在美国没有亲戚,如果需要,它可以去中国大陆寻人。
律师把这个寻找结果呈送法庭,因为该公司信誉佳,所以法庭认可这个结果。法庭认为没有必要再去中国寻找,但要求进入第二步寻找程序。第二步程序就是通过媒体找人,法庭指定的媒体是《纽约法学日报》(New York Law Journal)。法律规定要刊登四次,每次收费2700美元。四次过后,仍然没有人前来认亲,至此,寻人程序才告结束。
遗嘱认证的最后一步就是呈递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遗嘱和有关的支持文件,同时,律师还要向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报告,讲述整个寻找过程。认证两年后,继承人才拿到那些遗产。
要求不同 结果有异
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遗产规划的设计也不一样。律师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包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财产的多少以及孩子年龄的大小,同时,各类家庭分配财产的方式也要加以考虑。
陈律师经常举办遗产规划的讲座,听完讲座后,一些华人总希望能有一个简单明确的方案。她说,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人和人的情况千差万别,有的人的愿望很难实现。例如,唐人街一个老华侨要求设立一个信托,规定子孙永远不能出售在唐人街的老房子。」她说,这实际上很困难,不卖就要请人管理,合适的管理人也很难找,而且管理人也会发生变化。各个家庭有自己的情况,各个孩子有自己的特点,因此,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才行。
陈律师说,在进行遗产规划前,律师要明白客户家庭内的真实关系。常见的情况是,华人客户第一次与律师会面时没有把实际情况告诉律师,因此,律师要花很多时间摸清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她曾遇到许多这样的案例。例如,一对夫妇请她给每人做个信托。信托规定,如果一人不在,该信托由配偶和儿子管理。五年后,太太去世。先生就与儿子共同管理信托。但是,先生和儿子经常吵架,后来,先生再婚,麻烦更多。
华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一些老人为了享受医疗补助(Medicaid),把资产全部送给孩子,等到财产送完后,情况发生变化。过去孝顺的子女突然变脸,甚至有媳妇把身无分文的老人赶出家门的事。因此,她在为老人办信托时,都把老人放在信托中,让信托保障老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客户常常要求把自己的孩子加到父母帐户中,有的父母也不告诉律师自己孩子的真实情况,结果把孩子名字加上后,孩子出了状况,反而增加麻烦。例如,孩子驾车出事,惹上官司,因为名下具有财产,为了了断官司,孩子把父母多年积蓄作为赔偿。因此,凡是要求把孩子加入共同帐户的客户,她都要提醒家长注意。
她认为父母也要对孩子的未来变化有所准备。她有一个女性客户,过去总讲她的儿子多么多么好,要求律师为她设立一个信托,把财产全部转给儿子。没有想到的是,儿子一结婚,就像变了一个人。儿子对母亲不理不睬,视同路人,母亲伤心不已,因为这完全出乎她的预料。
目前,美国华人再婚的比较多,有许多男士离婚后去中国大陆再找一个年轻的太太;为了保护财产,结婚前签个财产分配协定很重要。但是,很多人在中国结婚后才找律师,婚姻已经成为事实,尽管婚后也可以办理这样的手续,但有的太太根本拒绝签字,即使签过字,新太太还可以以不懂英文为由否定协定。因此,未雨绸缪最为重要。
陈律师说,在过去十年中,她办理过有关遗产规划的案子近五千个,其中设立的可更改信托的有三千多件,不可更改信托、人寿保险信托和遗嘱有一千多件。华人遗产走向特点是,绝大多数传给子女,给慈善机构的比率较低。她估计,80?唹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是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继承的占10?唹,而5?唹的遗产受益人是教会,遗产给朋友的只有1?唹到2?唹。
她说,华人在做遗产规划上有以下几个特点:一、观念保守,担心太多,一听说做文件就嫌麻烦;二、不愿意把家中具体情况讲出来,影响律师的判断,而美国人多是主动说出;三、华人对付律师费比较看重,愿意一次买断,而美国人则愿意按小时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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