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破产”允许企业通过一个法院监督下的程序重组其财务,其主要目标是促进企业在未来继续长久经营。第11章破产允许债务人企业继续“持有”公司业务,即该公司继续由破产申请提交前的管理层经营。
企业的另一种破产程序选择是“第7章破产”。该程序涉及受托人的任命以及对债务人的清算。一旦该破产程序开始,该企业就将停止运营。尽管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许多第11章破产案件均告失败,但大型案件(即涉及资产超过1千万美元的公司)往往有更高的重组成功率,尤其是在各利益相关人支持重组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的供应商愿意继续与债务人进行业务往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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