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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美国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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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3-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美国,破产依据美国宪法属于联邦法律管辖范畴,破产案通常由美国破产法庭受理。当然,各州也有一些有关破产问题的法律。债权人可以要求强行宣布还不起债的欠债人破产,但是多数情况下都是陷入困境的欠债人主动申请破产保护。申请破产保护的有公司,也有个人。

*第11章破产*

克莱斯勒和通用汽车是依照美国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产保护,简称“第11章破产”。什么是“第11章破产”呢?

按照美国法典中有关破产的章节条款,总共有六种类型的破产,下面我们就谈谈三种比较常见的破产。

首先说说“第11章破产”(Chapter 11 bankruptcy)。在这种破产程序下,欠债人仍然控制自己的日常运作。同时,欠债人和债权人与破产法庭合作,谈判达成重组方案,并让欠债人按照重组方案规定的条件继续运作并偿还债务。

精简重组并被菲亚特收购的克莱斯特基本走出“第11章破产”。在通用汽车(GM)的案例中,各方达成的方案包括精简公司、剥离坏帐、工会同意削减员工福利。重组公司所有权份额大致分配是:美国政府占60%,加拿大政府10%,汽车工人工会拥有的基金占17.5%,债券持有人占12.5%。通用汽车希望在今年走出破产。在谈判时,为了说服债券持有人接受方案,美国政府答应日后走出破产时,把债券持有人的所有权份额翻一番。

从这起破产例可以看出,通用汽车虽然元气大伤,但是多少能保住某些品牌和资产,一些员工得以维持就业。因此,这种破产是一种保护措施。债券持有人现在肯定是赔了,不过日后或许还有翻身机会。而原先的股票持有人那可是血本无归了。

*第7章破产*

一些公司没有那么幸运,他们陷入的是“第7章破产”(Chapter 7 bankruptcy),这是彻底的破产和清算。在这种破产状态下,欠债人把除了法律豁免的财产之外的所有资产都如数交出,然后把这些资产瓜分变卖,用来偿还债权人。美国一些个人也申请“第7章破产”。这种破产其实也有保护作用。按照法律,某些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比如衣服、家用物品和比较旧的汽车,都在法律豁免范围之内,宣布破产的个人得以保留。一些债台高筑、一贫如洗的人士,也许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财产可上交了,索性倒免了一身的债务。“第7章破产”只能每八年申请一次。

*第13章破产*

对某些债务累累的个人来说,他们仍然有稳定收入,只是眼下资不抵债,难以为继。这时候,他们可以避免“第7章破产”,而是按照破产法第13章,申请“第13章破产”保护(Chapter 13 bankruptcy)。按照这种程序,欠债人保留所有财产,但是必须在一定期间内把未来收入的一部分拿出来还债。这种破产保护给破产者喘息之机,也让债权人不至于一无所得。

最后,向破产者追讨债务时,各种债权人的优先次序如何呢?简单来说,“有担保债权人”优于“无担保债权人”。而“无担保债权人”还分“优先”与“非优先”两种,欠薪员工就属于“无担保优先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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