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纽约州政府颁发的酒牌大致分为两类:其一是非就地饮用酒牌,其二是就地饮用酒牌。前者的定义是: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后不可以就地消费,诸如许多华人开设的杂货店、小型零售店等均属此类范围。
在申请酒牌的过程中,州政府针对以上两类的规定,手续也有不同。非就地饮用酒牌的申请过程比较简单,只要向政府呈上填好的申请表,交手续费,一般都会得到政府的批准。就地饮用酒牌的申请手续及过程则比较繁琐。以下是申请此类酒牌中必须注意的几点:
1
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
2
五百英尺规定:如果申请人商业地点的五百英尺半径范围之内,已有三家以上持有酒牌的商家存在的话,当地行政机构必须举行由本地居民参加的公听会,以论证新酒牌的颁发会使当地社区受益。
3
要是商业地点座落在纽约市,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呈交后的十天之内,在本地日报及周报上通知公众,该酒牌正在申报过程。
4
申请人还必须向政府呈交有关自己本人财务状况的文件,以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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