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客户端

为什么国外离婚判决必须走经中国国内法院承认的程序

[复制链接]
mghrshw 发表于 2023-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内各个机构,无法直接承认、适用外国的文书(包括法院文书以及行政机构文书).比如,中国国籍一方经加拿大协议离婚后回国和别人登记结婚,但国内的民政局无法认可和适用加拿大的文件,所以中国国籍一方就无法再登记结婚。
当事人只有经过国内法院承认、执行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才能直接在国内法院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否则还需要在国内法院判决离婚后才能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管理员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