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LA和CFRA允许员工用以下列理由休长达12周的无薪假期:
员工健康状况严重影响工作
雇员的子女、父母或配偶的健康出现严重状况
陪同新生的孩子(产假/陪产假)
员工的家庭中收养或寄养了一个新的小孩
根据CFRA的规定,雇员也可以为了照顾家庭伴侣 (domestic partner,及没有结婚但一起生活)、岳父母 (parent-in-law)、祖父母 (grandparent)、孙子(grandchild) 或兄弟姐妹 (sibling) 的严重健康状况而休假;这些非直系家庭成员的照顾申请在FMLA 中则不符合休假规定。
“严重健康状况” (serious health condition) 指任何需要在医院住院过夜的情况;连续丧失工作能力三天以上,并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治疗;或者一段时间需要接受多种治疗。
多项法律还规定,大多数加州雇员有权因工伤或怀孕申请最多4个月的无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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