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您需要知道您的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以证明您对被告的疏忽案件。然而,这条规则有一些关键的例外情况,这清楚地表明,原告本身并不确定(或无法证实)他的事故发生的这一事实并不是因为他的疏忽而自动丧生。案件 - 至少根据纽约法律。
意外伤害律师指出如果事故是一种通常在没有疏忽的情况下不会发生的事故,并且导致事故的工具仍然受到被告的专属保管和控制。这种学说通常被称为“ res ipsa loquitur ”的法律拉丁文名称,其松散翻译的意思是“事物本身就说明了”。有关此学说的其他信息,请单击上面的超链接。一般来说,这是证明被告疏忽的更简单(和更清洁)的方式,也就是通过其他证人对此事件的证词。但是,正如我们都清楚知道的那样,这并不总是可用(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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