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种类型的著作一般是不符合联邦版权法保护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
1.不是用固定有形的形式表现的作品(比如没有用符号和文字记录的舞蹈作品,或者没有被记录来或者被录音即席创作的演讲或者表演);
2.标题、名称、短语和标语,熟悉的符号或图标,没有变化的印刷装饰、字体或着色,没有进行列表的成分或内容;
3.能与描述、解释或者说明相区别开来的想法、程序、方法、系统、过程、概念、原则、发现或工具;
4.作品所包含的信息只是一些公共的东西,并不包含原创的著作(比如:标准日历、身高和体重图表、录音测量仪、划线板和一些从其它公共文文件和其它一些公共数据中获得的目录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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