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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简易(即决)判决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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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3-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专利法律案件中,陪审团的主要职责是解决案件中存在争议的事实问题,以判定哪一方在争议中应获胜诉。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方可能认为没有必要的事实争议需要陪审团解决,因此会向法院提交即决判决动议。这种动议旨在在没有实质性事实争议的情况下,请求法院基于现有的事实直接作出判决。例如,被告可能会主张,基于无争议的事实,产品的工作方式明显不属于被指控侵犯的任何专利权利要求。此类动议不仅可以解决案件的全部问题,也可以仅针对特定的辅助问题,例如某些文件是否应被视为现有技术,或某些无效性辩护是否应提交陪审团。

多数即决判决动议是在事实和专家证据开示完成、权利要求解释结束后,以及审讯开始前提交的。在这个阶段,当事方和法庭会探索简化问题和加速审判的可能途径。法官通常会设定提交即决判决动议的最后期限,并有时安排听证会,让各方进行口头辩论以补充书面陈述。在某些情况下,法官可能允许提前提交动议,例如在处理程序性动议之前。这类策略选择可能具有战略优势,尤其是在侵权/非侵权、有效性/无效性和损害赔偿问题等常见的即决判决动议类型中。例如,在侵权方面,被告可能会主张根据无争议的事实,原告无法证明侵权行为。而在有效性问题上,原告或被告可能基于法律问题或权利要求解释的结果,主张特定专利权利要求无效。在损害赔偿方面,即决判决动议可能用于解决缺乏证据支持的损害赔偿要求,例如利润损失或基于故意侵权的加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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