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保释的罪名的社会危害性一般相对较小和轻微的,大多数轻罪以及部分重罪都可以实施保释。 《刑事诉讼法》第 437 条为被指控犯有这些罪行的个人提供了有关保释金数额的指导方针。甚至更严重的罪行,例如谋杀 S.302 IPC、绑架 S.363 IPC 和企图谋杀 S.307 IPC,都可以在极端情况下提供保释。不可保释的罪名多体现在罪行恶性严重,并且有如此大量的支持证据,以至于法官认为释放一个人根本不是明智之举。此类犯罪的一个例子是谋杀 S.302 IPC、绑架 S. 363 IPC 或企图谋杀 S.307 I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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