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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在加州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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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hrshw 发表于 20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州法律规定,加州法院须对离婚任何一方有管辖权(Jurisdiction),才能有合法判决。因此夫妻中须有一方在加州住满六个月,且在当地郡县(County) 住满三个月,即可向当地地方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通常法院并不会特别要求诉请方出示居住证明,但若另一方提出抗议时,法院便会要求诉请离婚的一方提出具体证明。

加州驾照、租约、水电帐单、信用卡纪录、银行开户证明等可做为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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