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和州法律还禁止雇主惩罚主张参与“受保护活动”权利的求职者和雇员。这些活动可包括:
对雇主提出投诉或在政府案件中作为证人
告诉主管或经理工作场所的歧视和/或骚扰
拒绝服从可能导致歧视的命令
拒绝性挑逗,或为了保护他人而介入某一情况
向经理或同事询问工资信息,以揭示潜在的歧视性工资
向州或联邦机构投诉工作场所的不安全条件
当员工参与投诉过程时,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受到报复。
雇主可视为报复性的一些行为包括:
给员工一个糟糕的绩效评估作为报复
把员工调到一个不太理想的职位
对员工进行身体或语言上的虐待
口头或身体上的威胁
散布关于个人的虚假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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