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由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Complaint),包含原告的法律请求并陈述接受起诉状的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及相关依据。
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1条规定,接待书记员就起诉状的格式进行审查,包括原告或其律师的签名,确保该律师是该地区法院律师协会成员。
如果所提交的文件包括传票(summons),则书记员应该在传票(summons)上署名。
传票(summons)应告知被告,如果不及时应诉和答辩,将导致法院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
传票(summons)是单页格式文件,内容包括法院的名称和当事人的姓名、指向被告、律师的姓名地址、确定被告对于起诉状(complaint)提交答辩状(answer)作出回应的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与中国法院不同的是,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传票是由原告律师负责与起诉状副本一起送达给被告。(中国是由法院发送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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